中评协公告〔2024〕2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称中评协)于2024年4月至11月组织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开展了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34号),中评协组织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对全国6314家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进行了业务报备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将全部资产评估报告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是否存在漏报、误报,故意不报、瞒报,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是否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备案回执;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与业务档案保持一致;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是否已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现场核查资产评估机构507家,涉及资产评估报告4161份,现场核查比例为8%。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资产评估机构不报备具有主观故意性。如个别资产评估机构在未备案证券资格的情况下违规开展证券业务,或报告编制存在质量问题,试图通过不报备的方法逃避监管。
(二)业务报备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有待加强。如报备信息少报错报、备案回执装订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间报备等。
(三)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如部分资产评估机构未建立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相关人员对业务报备制度不了解、流程不熟悉等。
三、检查结果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专项检查共对21家资产评估机构予以自律惩戒,对66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谈话提醒,向228家资产评估机构发送了整改通知,将50家资产评估机构列入下一年度联合检查名单。
下一步,中评协将组织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以资产评估业务报备为抓手,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提升资产评估行业公信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