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评协〔2024〕4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3〕75号)等有关规定,我会组织完成了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结合中评协近期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未参加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截至发文日,我省共有9家单位会员及14名执业会员未参加年检(名单见附件)。
二、未参加年检的会员,如已符合年检相关要求,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我会申请补检。如不符合相关规定,请于2024年12月底前及时办理转非或注销手续。
咨询电话: 024-23496702、23496715
附件:1.2024年未参加年检单位会员名单
2.2024年未参加年检执业会员名单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