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4﹞59号
注册会计师阚晓川:
按照《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辽0811刑初14号〕,你已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二)受刑事处罚的”之规定,决定撤销你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