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4﹞30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99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郭伟明等9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郭伟明等9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蓝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郭伟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郑明明
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金 龙
辽宁正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东超
辽宁中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陈丽皎
大连兴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 广
辽宁众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良飞
辽宁零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 峰
鞍山瑞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徐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