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4〕24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陈晴等9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陈晴等9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05月27日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陈晴
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魏琢琳
辽宁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艳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丁雪
辽宁昱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姜婷婷
辽宁正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红玉
铁岭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赵凤武、王淑英
辽宁隆丰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赵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