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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发布《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

中评协公告〔20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告。

附件: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珠宝评估专业科目(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9日9:00至5月31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www.cas-gjac.org),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珠宝评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jewelry/login进行报名。

(一)填写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下同)。再选定报考科目。

2.非首次报名人员,先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身份验证,登录后核对和完善个人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须重新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如个人信息有变化,应做相应修正。再选定报考科目。

(二)交费和准考证打印

1.考试费:《珠宝鉴定与评估》科目380元,《珠宝评估实务》科目1200元。通过珠宝评估考试平台支付,可采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交费时间为2020年5月9日9:00至5月31日24:00。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更换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4.交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珠宝评估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考生可于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登录珠宝评估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5.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1月1-10日登录珠宝评估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6.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教材

(一)考试科目

《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共2科。

(二)考试大纲

2020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沿用2018年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考生可登陆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www.cas-gjac.org)下载。

(三)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为《珠宝首饰评估》(地质出版社,第二版)、《系统宝石学》(地质出版社,第二版)。

报名人员可在珠宝评估考试平台上预定教材,或直接拨打电话购买(联系电话: 15611437377、15801604188)。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珠宝评估实务》科目考试含实操考试,考生需使用仪器对珠宝玉石进行鉴定和分级。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珠宝鉴定与评估》    

2020年11月14-15日 《珠宝评估实务》

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珠宝评估专业2个科目考试地点均设在北京。

七、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审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珠宝评估考试平台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珠宝评估专业科目(2个科目)考试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考《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生需在报考时上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通知领取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珠宝评估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四)考试信息将通过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http://www.cas-gjac.org)和中评协网站(http://www.cas.org.cn)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谨慎登录其他网站的链接,以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

(五)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电话010-58276125,58276127(工作日9:00—17:00),也可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zbpgks@163.com;咨询与珠宝评估考试报名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21-6165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