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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素质和执业质量,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检查制度》)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检查制度》规定,所有事务所每五年内至少被检查一次。对于2004年检查事务所的具体数量,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检查制度》的基本要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

    (二)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可采取适当的方式,比如随机抽样、按地域等,确定2004年被检查事务所的具体名单。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确定被检查事务所名单时,对存在以下情形的事务所应予重点考虑:

    1�北簧蠹频ノ槐涓�委托时,可能存在重大审计风险的后任事务所。

    2�惫啥�(合伙人)之间发生重大纠纷,可能影响执业质量的事务所。

    3�辈扇〔徽�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事务所。

    4�壁�毁同行、损害同行利益的事务所。

    5�贝邮律鲜泄�司、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等重要领域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其中,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深圳等地协会应当至少选择一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作为检查对象。

    6�毙屡�准成立的事务所。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根据《检查制度》的规定,2004年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笔挛袼�和注册会计师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情况;

    2�笔挛袼�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情况;

    3�笔挛袼�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的检查内容。

    (二)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原则上以抽查事务所2004年出具报告的审计和验资业务为主,必要时,也可追溯以前年度的业务。抽查业务的数量,应当反映事务所整体的执业质量状况,具体数量由检查人员根据事务所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检查时间

    (一)2004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时间原则上从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实施检查的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但均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包括相关的处理、总结工作。

    (二)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于7月15日前,将当地2004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和确定的被检查事务所名单(格式见附件1),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0月31日前,应当将本地2004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处理结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及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四、检查要求

    (一)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认识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协会2004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牢固树立以帮助、教育、督促、提高为主要目的,以必要的惩戒为补充的检查指导思想,取得广大会员对检查工作的理解、拥护、支持和参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检查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要求事务所整改,对拒不改进的和问题严重的予以惩戒。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二)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协会监管队伍建设,以2004年执业质量检查为契机,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配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专业水平的能够胜任监管工作任务的专职监管人员,并从事务所选拔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兼职检查人员,参加行业检查工作。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检查工作的必要经费。

    (三)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制度》的规定,参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的要求,在检查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住问题的实质,充分体现职业判断。对于检查中了解到的事务所的有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并应做到廉洁自律。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还应注意调查、了解事务所在执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执业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倾听和反映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和呼声。

    (四)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做好检查信息的反馈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通过工作简报、分片交流等方式沟通各地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中的有效做法等信息,对各地检查中遇到的专业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援助,并派人到检查现场进行巡查、指导。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注意总结分析检查中发现的本地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

附件:1�北患觳槭挛袼�名单(格式)

      2�贝�理结果汇总表(格式)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