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全省注册会计师2006年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李泽兴等8名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任职资格规定,经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注册会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撤销李泽兴等8名未参加和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上述被撤销注册人员如有异仪,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财政部或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
附:李泽兴等8名被撤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