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因工作调离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撤销纪永满等10名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 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纪永满等10名撤销人员名单
辽宁正佳会计师事务所 纪永满
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公司 张东文
辽宁永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张宏
阜新汇丰会计师事务所 卜春梅
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钱东人
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王萍
大连中原会计师事务所 田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公司 王天广
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 王红艳
朝阳鑫鑫会计师事务所 岳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