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 [2012]22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因工作调离等原因,经本人和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现研究决定撤销章永安等十三名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申请转为非执业会员。
附件: 章永安等十三名撤销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章永安等十三名撤销人员名单
大连天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章永安
大连辽懿会计师事务所 王凯 李晓敏 耿丽华 卢岩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王园园 吴艳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田德全
沈阳公信会计师事务所 程绍杰
大连同方会计师事务所 姜淑云
安永华明大连分所 荆玉丽
丹东新时代会计所 杨丹军
天职国际会计所沈阳分所 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