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6] 59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吕文宝等9名注册会计师本人或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吕文宝等9 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注销注册名单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吕文宝
辽宁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景南
大连正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积权
辽宁铁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奎臣
辽宁春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 岩
辽宁荣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 新
朝阳新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郭玉朴
河北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柴福生、张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