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7]31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杜重阳等10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杜重阳等10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若申请非执业会员,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杜重阳 谢宜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牛志佳 王艳玲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崔兴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王 鹏
沈阳艺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范素琴
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韩东升 宫玲
大连长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