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8] 46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王草凝等12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王草凝等12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18年8月26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王䓍凝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高 宇
辽宁慧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文玉
辽宁同飞玺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桂荣 高凤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程谟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江 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安程程
大连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初 丹
北镇银丰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如惠
营口惠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吴秀芹 马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