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8] 55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黄庆国等13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黄庆国等13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黄庆国
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王文敏
沈阳普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柳金凤
辽宁信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朱华 张淑清 刘桂云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刘守鹏 刘冰冰 宁晗
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先进
大连正合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丁红玉 蔡明信
阜新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齐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