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9]46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魏弘等23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魏弘等23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魏 弘 毕大华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李 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刘 驰
辽宁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永玲
辽宁中鼎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 峰
沈阳沈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邓万福
辽宁汇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玉环 黄玉华
辽宁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吴素兰
辽宁恒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吕 晶
辽宁华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红霞
沈阳艺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柏枝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于程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刘 畅 王彦超
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庆彦
大连三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宗华
辽宁和谐平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乃平 李春慧
辽宁方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唐树辉
鞍山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纪 云
协会代管 辛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