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1﹞10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周政等10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周政等10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周政、李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杨璐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李志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高洋
辽宁恒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春元
辽宁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延超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田甜
大连鸿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曹健
朝阳正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桂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