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1﹞14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李秉慧等9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李秉慧等9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李秉慧、张宏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田佩冬
辽宁融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明湖
辽宁会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素文
辽宁腾跃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张芳
营口中邦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向君
协会代管 王葆真、孙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