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1﹞24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张大威等6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张大威等6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1年9月1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注协、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