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1﹞37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朱良等8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朱良等8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天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良
辽宁君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曹演雄
辽宁惠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邹宁
协会代管 戴明
协会代管 刘艳
协会代管 郎丽丽
协会代管 陈阳
协会代管 黄歆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