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2﹞16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冯学俊等20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冯学俊等20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05月26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冯学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沈阳分所 王莉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刘从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张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董懿锋、吕行、傅宇、何佳妮、乔禹浓、陈丽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王程、王莹、张春光、王祺硕、张晓彤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徐玉宝
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守珍
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翁保和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张爽
辽宁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曾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