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23〕2号
各有关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
刘坡等5名注册会计师本人及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不再继续执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刘坡等5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非执业会员条件者,可向省注协及各市联谊会申请办理非执业会员相关手续。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1月30日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刘坡
辽宁润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季坤栋
辽宁兴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雅秋
大连永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欣欣
大连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