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经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2005第25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并经省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焦红等27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焦红等27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此复。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焦红等27名同志注册会计师注册名单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辽分:焦红 刘东杰 于秀红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分:李民 殷冬宁 赵伟 马亚玲
辽宁正佳会计师事务所:刘海燕
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郭利 曹鹏
辽宁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刘恒 黄杰
万隆会计师事务所辽分:赵清野
沈阳新立合伙会计所: 张捷 张利
辽宁华银会计师事务所:范海英
辽宁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张冬花 赵入东
辽宁正风会计师事务所:于景��
利安达信隆大连分所: 王天广
阜新兴达会计师事务所:李庆锐
阜新汇丰会计师事务所:卜春梅
辽宁金盛会计师事务所:胡志
辽宁天亿会计师事务所:张锦
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徐玉媛
辽宁中智会计师事务所:王书成 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