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2]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经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经省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焦淑清等16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焦淑清等16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焦淑清等16名中国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焦淑清等16名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得慧鑫永所 焦淑清
大连环宇会计所 袁淑萍
辽宁正佳会计所 王秀 王�h
中天运辽宁分所 崔韬
辽宁蓝天会计所 薛立凤
大连正德会计所 倪丽娜
海城中惠会计所 滕书红 顾永
辽宁中衡锦州分所 凤立华 莫辉
锦州宝盈会计所 李婧
辽宁中衡盘锦分所 刘雅君
营口联鑫联合所 刘树胜
朝阳方正会计所 罗金英 杜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