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5]7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季坤栋等12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季坤栋等12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3月2日
抄送:财政部会计司、中注协,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局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季坤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陈永国、刘颖、金莹、张晶晶、张慧、马洋
辽宁捷信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孙一
大连明亦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艳、乔艳
大连硕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米飞
辽宁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