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5] 75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并报注册委员会审议通过, 刘铭等7名同志符合执业注册会计师条件,准予注册。望刘铭等7名同志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
附件: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注册会计师名单
辽宁银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 铭
辽宁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高 峰
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兆波
朝阳龙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高云红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丁璐雯、彭唯一、扈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