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30日)举行的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总结了过去十年前百家信息发布历经的三个变革和发展阶段。
他说:“2003年第一次发布前百家信息就提出了一个目标,满足整个证券市场和社会各界对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情况的需求,另外也是为了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更加健康发展、更加科学发展。这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制度的延续,还有不断的完善和深化。”
陈毓圭标示,10年来,事务所前百家的评价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革和发展:
第一个阶段为2003年-2005年。这一阶段,以事务所业务收入作为唯一的排名依据,同时公布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数量、分所收入、分所数、业务收入增长率、审计收入以及兼营收入等6项辅助信息,形成1项评分指标+6项辅助信息的评价模式。
第二阶段为2006年-2010年。2006年,中注协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首次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发布事务所前百家信息,至2010年,形成了包括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受到处罚和惩戒情况等5项综合评价评分指标,以及分所数量、从业人员人数、合伙人(股东人数)、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注册会计师学历结构、审计收入、人均业务收入和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数量等8项辅助指标,构成了5项评分指标+8项辅助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011年以来为第三阶段。2011年,中注协在事务所创先争优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作出修订完善。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由原来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365项具体指标,涉及事务所规模、业务收入构成、高端审计业务、国际业务、内部治理、人力资源、人才培养、信息技术、质量控制、分所管理、财务会计、职业道德、党建情况、创先争优、社会责任等15个方面,并综合体现为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综合评价质量指标、处罚和惩戒等四类指标。
“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完善,不断地进步,使得我们的前百家排名更加体现在做强做大的要求,不再仅仅考虑收入情况进行排名,甚至收入指标在整个排名当中的系数越来越低,这样才能把行业更好的引导到科学发展、诚信发展、讲求质量的发展,更加控制好风险的发展这样一个方向上来。”他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