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十一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4月7日—4月13日,3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共为21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87家,深市主板29家,中小企业板55家,创业板4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1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天津磁卡、世纪星源)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13日,40家事务所共为159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620家,深市主板287家,中小企业板425家,创业板260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572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0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月7日—4月13日,28家事务所共为107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76家,深市主板29家,中小企业板1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0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2家上市公司(泸天化、大地传媒)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4月13日,40家事务所为88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578家,深市主板279家,中小企业板22家,创业板5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866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14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4月7日—4月13日,4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4份(详见附表5),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份。
截至4月13日,17家事务所共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38份,其中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份,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8份。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原因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天津磁卡(瑞华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天津磁卡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681,138,458.17元,欠付大股东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35,739,214.08元;2014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35,129,648.69元。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天津磁卡管理层已制定了应对计划,天津磁卡对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2.世纪星源(中审亚太事务所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1)肇庆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392,241,573.61元,占世纪星源资产的比例较大,2008年世纪星源与广金国际控股公司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由于受到历史原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开发进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南油福华项目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59,664,319.80元,涉及预收账款200,000,000.00元。由于《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约定的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尚未签署,因合作纠纷及仲裁事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19日查封了双方合作开发的地块,该项目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世纪星源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首冠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及初始股东投资权益,以39,313,863.01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盟发展有限公司,因该项交易,世纪星源净利润增加人民币100,881,626.15元。注册会计师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泸天化(四川华信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1)根据《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泸天化应当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但实际并未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2)泸天化及所属子公司高管薪酬虽由泸天化及所属子公司支付,但高管薪酬系由母公司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确定,不是由相关公司董事会确定。
2. 大地传媒(中勤万信事务所审计)。如大地传媒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大地传媒2014年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通过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下属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出版对外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上市日期2014年8月22日;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的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因此本次内控审计范围未包括上述公司。注册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对上述事项予以关注。
三、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15年4月13日,共有35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151家(详见附表6-1)。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22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7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家。从事务所报备的变更原因看,有43家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25家是因客户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15年4月13日,共有23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共涉及上市公司58家(详见附表6-2)。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42家,仅前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4家,仅后任事务所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家。
附表:
附表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
附表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