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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抚顺市财政局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05

抚顺市财政局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

“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

 

按照省财政厅“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的要求,抚顺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四个强化”为抓手,扎实推进“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专项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抚顺市财政局把“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抚顺市财政局“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贞璞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弘毅兼任,统筹推进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抚顺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省财厅“我守诚信、兴辽有我”实施方案要求,依托抚顺市“两个行业”党支部,积极开展“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组织全市执业人员签订“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云承诺书”85份,执业人员诚信承诺覆盖率达100%;积极倡导执业人员在执业中向服务对象发送“诚信服务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评师树所”活动,组织申报抚顺市诚信建设标兵和诚信建设点,不断营造争当先进,争讲诚信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对上积极与省财厅专项行动督导调研组、省财政厅注评中心沟通,及时接受工作指导,定期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对内组织局机关党委、资产科、会计科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沟通,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督导调研。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抚顺市财政局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两次开展督导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抚顺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情况,对“两个行业”开展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存在的困难帮助研究解决办法,及时予以解决,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完善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推进提高。

下一步,抚顺市财政局将在省财政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执业人员的诚信意识,树牢“诚信为本、谨慎细致”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诚信培训进课堂”、诚信宣誓等等活动,切实提升抚顺市“两个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认可度,助推营商环境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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