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题为《IPO产业链:券商拿走85%发行费》的媒体报道引得业内议论纷纷。
据该报道称,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财经公关、环评机构和IPO咨询等7类机构都是IPO产业链上的重要环节。而在去年逾百亿元发行费用中,投行拿走了85%的发行费。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在IPO项目上的收费偏低,分别占总发行费用的4%和6%。
6%这个数据让很多会计师耿耿于怀,认为没有体现他们付出的价值,另有声音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做发审项目要将目光看得更长远。到底会计师事务所拿多少份额合适?又该如何看待他们的付出?
与发行制度有关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仅分到6%的发行费份额是因为其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可。
“客户潜意识中认为是券商帮助他们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功不可没。会计师事务所本来是帮助这些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了财务报告质量,但是它们却不领情,认为会计师总是让他们不断调整。”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一句话,企业根本没有看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所在。
对于报道中“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表示,我国投行实际上承担了部分原本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做的工作,因此投行收取的承销保荐费占上市费用比重也相对较高”的这一说法,会计师们认为有待商榷。
与很多业内人士的看法一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胡勇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在IPO中所做的工作是无法替代的。包括协助公司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此前的业绩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内控制度进行审计并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等。
也许从分工来看,无法解释券商与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悬殊的原因,但是,不止一个人认识到这与当前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股票发行主要采取余额包销制度,风险非常大。”胡勇告诉记者,这种发行制度意味着到新股销售截止日,如果投资者实际认购总额低于预定发行总额,未售出的股票由券商负责,并按约定时间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证券款项。因此,他认为不能简单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发行收益比券商低就不合理。
事实上,资本市场就在近日曝出主承销商的包销现象。今年2月,中国交建公布的发行结果显示,因网下发行未获足额认购,担任此次发行的三家主承销商包销逾1亿股。从增发股份频现券商包销现象蔓延至新股市场,这对于券商来说触目惊心。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只有在新股发行实行注册制、招股说明书的主要部分由会计师和律师共同完成、券商主要做价值分析时,再讨论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问题,可能会更恰当。
事务所要关注执业质量
事务所能不能在现有的发行业务中挖掘更多的机会,从而提高发行收入比例?有业内人士称“券商就知道‘参考’会计师”的资料。对此,胡勇亲历的情况是,在新股发行过程中,中介机构分工比较明确,目前会计师所承担的工作基本已经到位,再要挖掘和开拓更多的业务比较难。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在新股发行中收入较低的现象,有人认为是由于券商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压价竞争造成的。
事实上,2010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进一步落实该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则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价值之所以体现不出来,是因为审计市场上各种类型的审计质量参差不齐。有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确实高,但是却被那些审计质量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坏声誉给污染了,最终导致整个行业不愿意支付比较高的审计费用。“只有当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意识到审计质量的重要性,客户也愿意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时,才能实现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对此,财政部驻各地财政专员监察办事处和各省市财政厅局的财政监督部门每年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时,都十分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内控制度和执业质量,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承接能力范围内的业务,对压价竞争等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处罚,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不过,受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把眼光仅局限在发行收费上,而应当看到在帮助企业成功IPO之后,相继还有每年年报审计、专项审计、咨询等各种业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要挖掘更多的业务空间,不一定是在发行期间,更多应放在发行成功,而挖掘业务是否顺利要取决于发行期间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一句话,最终还是要落脚在企业准备IPO期间,会计师事务所体现的业务能力和提供的服务质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