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监督 · 管理 · 协调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中磊所被罚款并撤销资格 IPO审计呼唤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5-13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多次“串通”发行人造假而被罚,然后被国富浩华合并,到万福生科(300268.SZ)财务造假牵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未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IPO审计将会何去何从?

有分析人士认为,过去财务造假企业的共同特点是保荐人、会计师、律师的相互“勾结”,对此监管部门则希望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能够形成相互监督的制约关系;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合并重组做大做强,未来会计师议价能力会有所提高,对项目筛选更加谨慎,对保荐机构“言听计从”的情况或许将会减少。

中磊所被罚没资格,农业企业“高危”

证监会上周末发布的处罚决定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在万福生科发行上市审计和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程序缺失,在审计证据的获取以及审计意见的形成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该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23条等法律法规所述情形。

证监会拟对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签字会计师王越、黄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13万元罚款,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签字会计师邹宏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现在太多IPO项目走流程化,会计师注重审计形式要求,而忽略专业判断能力,才会发生像绿大地、新大地、万福生科等案件。”一位注册会计师《第一财经日报》称。

制约机制

上述注册会计师向本报称,过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竞争激烈,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只能依赖于跟保荐人的关系,如果发行人跟保荐人联合造假,为了保住业务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只能配合,其实这是造假企业都存在的情况。由于在IPO审核制之下,监管部门对拟上市企业有较多的盈利要求,而上市能够募集大量资金,无论是发行人、保荐人、会计师都有一定的造假动力,甚至某些发行人会跟会计师商定,如果成功上市,将会以各种形式补贴会计师,这也使得会计师有较强的造假动机。

上述合资投行高管向本报称,监管部门为了杜绝上述情况发生,希望保荐人和会计师能够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比如此前的“史上最严IPO财务核查”中,证监会也要求保荐人核查原始会计凭证,这也是对会计师的一种监督;而会计师对收入现金流的审计核查,也是对保荐机构的一种监督。

该知情人士认为,在会计师事务所并购重组并且做大做强的背景下,会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筛选,如果风险较大并且成本较高的项目将会更多遭到放弃,事务所达到一定规模后,随着议价能力增强,对发行人和保荐人完全言听计从的情况将会减少,这也有利于各方相互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