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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中磊被撤销证券资格为事务所再敲警钟

发布时间:2013-05-15

 

5月10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万福生科涉嫌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的进展情况。作为万福生科的审计服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磊”)面临着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拟对其没收业务收入138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撤销其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对签字会计师王越、黄国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13万元罚款,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签字会计师邹宏文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中磊被罚,在业界引发广泛关注。

可以说,中磊将被证监会处罚,再次给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敲响了警钟。我们该对中磊惋惜?痛恨?引以为戒?还是兼而有之?对于中磊受罚,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其一、处罚重不重?

中国证监会认为,中磊在万福生科发行上市审计和201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审计程序缺失,在审计证据的获取以及审计意见的形成方面存在不当行为,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称,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资本市场公信力,是资本市场的毒瘤。重点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违规失职行为的惩处力度。

应该说,相较于对深圳鹏城的处罚,此次证监会对中磊的处罚似乎更重,除了撤销证券资格之外,对事务所的罚没金额更是达到414万元;同时,签字注册会计师除了终身禁入外,也将面临不小的罚款。

其二、影响大不大?

说起中磊,该所在《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排名第16位(含国际“四大”在中国的成员所),2011年度其业务收入达到3.88亿,算是一线大所。有网友甚至称中磊为微缩版的“安达信”。同时,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张君还曾担任创业板第三届、第四届发审委委员。

中磊事涉财务造假被罚,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影响很坏。中磊还会上榜《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吗?这值得关注。

其三、会计师事务所该怎么办?

事实上,近来监管层对于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加强了监管以及违规的处罚。那么,作为事务所而言,该如何应对这种监管加码呢?

笔者以为,首先就是加强自律,坚持诚信与客观;其次、坚持独立性;再次,事务所在面对高风险业务时要敢于说“不”,勇于拒绝。

如果中国的证券资格事务所不吸取教训,还是因为利益的缘故就可以丢弃诚信的原则去参与造假,那么,中磊的今天,很可能就是这些事务所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