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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注册制"招手"会计中介如何把握"红利"

发布时间:2015-05-27

IPO加速发行、新三板扩容、IPO发行实行注册制等利好给从事资本市场服务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带来欣喜。

然而,新股发行制度,金融改革创新速度加快,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更加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未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审批制到市场定价的注册制,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即将开启一个资本市场的新时代。为资本市场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逐鹿中原,也随之翻开行业发展的新篇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金融资本市场的改革尤其重要。改革就是要改变过去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切因素,尤其在资本市场需要去行政化。从审批制到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

不同股票发行制度下的要求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2000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合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未雨绸缪”应对注册制下的挑战

其一,注册制的开启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发展。注册制开启,公司上市发行新股市场化。注册制度施行后,监管层主要精力由IPO审核转移到完善市场监管上来,执法重心转移到事后监督和信息披露上。注册制度减少了证监会审核的流程,将有利于新股发行效率的提高,这一切跟国务院去行政化、取消审批制的改革思路是相符合的。一方面发行改革启动了存量IPO项目上市,有利于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IPO业务收入的大幅增长。

另一方面,注册制提升未来增量IPO项目的发行速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数量有望增加。

其二,注册制开启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发展带来挑战。注册制,证监会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如果上市公司IPO出了问题,对中介机构直接问责制度。从而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IPO项目的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如果盲目追求承揽项目,不考虑风险控制,会有可能积累巨大风险。比如在注册制早就已经实行的欧美,安达信等有上百年历史的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巨头,也会因为一个安然事件倒闭。

结合多年的实践,笔者提出几点应对举措以及建议。

一是组织员工加强对金融改革的学习。尤其学习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深刻理解,注册制度开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把握其中风险因素。在对新制度的全面深刻学习基础上,实践中也要高度重视。

二是充分掌握好新的制度。在金融改革制度中,适宜新制度的变化,指定市场策略,发展新的盈利增长点,把注册制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优势发挥好,把握好改革赋予的历史性机遇。

三是对中介机构的问责制度,要高度重视。注册制开启,对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执业道德提出更高要求。加强员工的问责体系,尤其是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要注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注册制的开启,资本市场的新股发行将走向完全市场化。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迈进一大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承担着新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必将迎来更大的历史机遇与挑战。会计师事务所需尽早准备,抓住注册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作者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