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监督 · 管理 · 协调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辽宁省锦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公约建设(2004.12.14)

发布时间:2004-12-14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公约建设

工 作 动 态

第六期


 

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举行反不正当竞争

自律公约签约仪式

 


12月8日上午,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在锦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了由各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法人代表)及注册会计师代表共23人参加的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签约仪式。省注协于延琦副秘书长出席并主持了签约仪式。锦州市电视台在晚间新闻节目给予了报道;《锦州日报》在显要位置刊登了《辽宁省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及签约人名单。

此前,经过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广大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制订了《辽宁省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辽宁省锦州市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委员会工作规则》。

签约前,按照工作规则要求,选出了由刘惠媛等12人组成的辽宁省锦州市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工作委员会。刘会元同志当选为主任委员,雷布林、蔡庆彪同志当选为副主任委员,刘惠媛、张文、张素清、张福贵、李淑艳、孟玉华、赵纯普、郝强、桑玉彬、雷布林、蔡庆彪、谭淑艳同志为委员,于延琦同志兼任名誉主任委员,张冬同志兼任法律顾问。

签约仪式上,雷布林副主任委员宣读了《辽宁省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蔡庆彪副主任委员宣读了《辽宁省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委员会工作规则》;刘惠媛主任委员代表约委会作了讲话;省注协罗成银同志通报了《辽宁省锦州市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座谈会纪要》;于延琦副秘书长代表省注协将代表锦州市注册会计师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签名的签约版移交给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委员会。最后,于延琦副秘书长作了总结。

刘惠媛在讲话中表示:要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公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走上健康有序规范的道路,创造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而努力奋斗。

于延琦副秘书长指出: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和反不正当竞争自律公约的签署,标志着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是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件大事,意义深远。相信锦州市注册会计师在约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能够认真履行公约的各项承诺,恪守职业道德,为辽宁经济的振兴,为锦州市的经济腾飞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锦州市的各位同仁团结一致,携手并肩,支持约委会的各项工作,真正把公约落实到行动上,使锦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注协诚信建设办公室辽西组

200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