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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上报2015年度行业共青团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辽注团[2015]9号

沈阳、鞍山、朝阳、葫芦岛市行业团委(总支)、其他各市行业党委(总支):

    根据中注协行业团委和省注协行业党委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请沈阳、鞍山、朝阳、葫芦岛市行业团委(总支)、其他各市行业党委(总支)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2015年工作,形成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主要内容

    总结内容可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习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加强行业青年思想引导工作方面,如党中央群团工作会议、青年文明号集体“创新创效创优”活动等。

    2.团组织建设,包含团组织自身建设及加强组织覆盖等方面。如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覆盖情况、团干部培养情况、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表彰情况等。

    3.共青团专项工作开展方面。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4.引导、促进行业青年成长、成才方面。如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等。

    5.各市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总结中反映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其他青年工作内容。

    二、工作要求

    1.总结内容要完整,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体现工作重点,特别是在工作体制、机制、载体创新方面的突出成效。

    2.总结内容既要反映各地行业团组织工作,也要反映会计师事务所团组织的做法和成效。

    3.各地区行业团组织要将总结转化为进一步谋划好、开展好团建工作的契机,使团建工作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式。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并于2015年12月24日前将附表、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至省注协团委,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禹

    电话:024-23496708

    传真:024-23496707

    电子邮箱:lnhydw@163.com

    附件: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共青团建设情况统计表.doc

 

共青团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