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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及2016年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6年度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75号)和《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5]85号)以及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及2016年会费缴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工作

      2015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 (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会计报表。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1月7日。

      (二)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cmispu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2.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3.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三)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

      (四)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2015年度会计报表网络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9日。

      (五)2015年度会计报表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

      (六)纸质报表和审计报告于4月30日前送到省注协。

      二、关于2016年会费缴纳工作 201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2015年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上缴团体会费计算方式:

      以2015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中注协按照“稳定支出,比例返还,消化结余,减轻负担,均衡发展”的原则,以2014年度中注协财务支出规模为基数,将中注协2015年实收团体会费超过2014年支出规模的部分,按照2015年事务所缴纳中注协团体会费占中注协实收团体会费的比例计算2015年返还额,具体返还额度已经到达省注协,各事务所在缴纳2016年团体会费时直接扣除中注协返还部分,因此要求事务所在汇款之前,与省注协进行沟通确认应缴团体会费和实缴团体会费金额。

      (二)2016年执业会员会费按其2015年12月31日执业会员人数每人1000元缴纳。

      (三)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9日。

      (四)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账 号:21001360008050005804

      开户行:建行沈阳中山支行

      三、其他事项

      (一)省注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雪芹(024)23493549;王明杰(024)23496713。

      (二)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