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师协[2016]54号
各位常务理事:
根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经会长会议研究,分管财政厅领导同意,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推选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推荐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2.讨论《小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手册范例(讨论稿)》。
3.讨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
会议地点: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三楼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请各位常务理事准时参加会议,有住宿要求的请在10月18前告知协会综合部。
联系人:陈新治、孙禹。
联系电话:024-23496709、024-23496708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