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注党(2017)3号
各市行业党委(总支):
为做好我省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体现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效,请你们根据省注协党委《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标准的通知》(辽注党(2013)10号)精神,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标准》,对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进行评议打分。
各市行业党委(总支)要认真负责,督导各事务所党支部切实做好自评工作。各事务所党支部(包括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要指明所辖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自评后,报市行业党委(总支)评分、汇总。各市行业党委(总支)务于2月28日前将《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评分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注协党办。
联系人:罗成银
电话:024-23496710
传真:024-23496707
邮箱:lnhydw@163.com
中共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