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评协〔2020〕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20〕8号)精神,经省财政厅批准并由省评协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就减免2020年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2020年应交会费总额的10%(应交中评协会费的25%)。
二、2019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报送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5月20日;应上交会费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达雅:(024)23496717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4月24日